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 冯艳飞
“十四五”时期,湖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支撑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健全创新政策体系。重构科技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省委科技委,推动建立“六个统筹”及其运行机制,构建“一盘棋”推进科技发展的“大科技”工作格局。高位部署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出台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加快科技强省建设“1+4”政策体系、实施科创引领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系列改革“施工图”;时隔15年重新修订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改革成果固化上升为地方立法。出台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湖北区域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排名全国前列、中部第一,相关做法成效获湖北第四届改革奖。
二是强化任务统筹和资源配置,优化创新组织机制。改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变项目指南生成模式、项目组织立项和管理方式,绘制人工智能、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创新图谱,探索适配不同任务场景的多元机制。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不断扩大承担单位经费管理自主权,持续提升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推进“基础研究特区”试点,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国家人形机器人联合基金等加快落地,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基础研究投入分别较“十三五”末增长53%、121%。统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尖刀”技术攻关工程,构建“61020”全链条攻关“培育—遴选—应用”支持体系,探索特色项目评价机制和“里程碑”式过程管理模式,先后取得超高功率激光器、高产高蛋白玉米等一批“首款、首次、首创”重大成果。
三是强化平台功能和要素流动,统筹创新力量布局。完善高水平实验室建设体系,构建相关保障和运行激励机制,建立标志性成果定期发布机制,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创新闭环,不断筑牢科技创新“金字招牌”根基和底座。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全生命周期科创企业培育,迭代升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科技创新券等政策,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末增长200%、500%。探索跨区域创新联动新模式,破除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障碍,健全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机制,全力打造襄阳、宜昌省域创新中心和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重大区域平台。
四是强化成果赋权和金融赋能,畅通创新转化渠道。推进成果转化系列改革,聚焦解决“有没有、敢不敢、能不能”关键问题,推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资产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等改革试点,不断打通成果转化堵点。贯通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链条,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转化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供需对接平台体系,加快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强“五大支撑”体系,推动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增至5500亿元,连续4年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台阶。加快构建财政金融支持体系,重构“创投+产投”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分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区域性科创和重点行业领域科创种子基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创新积分制,推出创新积分贷、科技人才贷、知识价值信用贷等产品,累计发放贷款超1700亿元,服务企业超3.2万家。
五是强化破立并举和评价激励,激发创新人才活力。构筑人才制度优势,出台省级层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意见,实施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打造“71020”高校学科创新体系。深化人才评价激励,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东湖高新区人才“注册制”“积分制”等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制定完善松绑减负举措,探索出台科技创新容错免责事项清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常态化举办东湖论坛、中非创新合作与发展论坛等工作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科研诚信赋码试点示范,推进“负责任同行评议”部省试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面向“十五五”,湖北将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从“重构创新政策、重塑创新平台、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服务”四个方面统筹发力,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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