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司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2025-12-04 19:22:22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薛岩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这批案例涵盖了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关键领域,充分彰显了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

解决融资难题是保障民营企业“稳生存”“谋发展”的基础支撑,是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在发布的案例中,依法规范金融机构,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案件备受关注。

在“某银行诉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银行在发放3.5亿元贷款前,向企业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但并未提供任何相对应的服务。成渝金融法院认定,银行违反了金融服务收费应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原则,超出了监管准许的收费范围,不当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最终判决将该笔费用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在另一起涉及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案件中,法院对金融机构不当行权行为予以了否定。在“某银行诉港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借款人仅迟延2天支付利息且后续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属于显著轻微违约。在存在多重担保的情况下,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故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民二庭庭长王闯表示,两起案件共同明确了金融机构权利行使的合理边界,为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稳定经营预期提供了司法保障。

在企业改制领域,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常常困扰着改制后民营企业的发展。在“某资产管理公司河南分公司诉某商贸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原改制方案未完全履行,某商贸公司仅实际接收180余万元资产。法院据此再审改判,判定该公司仅在其接收资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精准剥离了不应由民企承担的巨额债务,依法化解了困扰地方政府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卸下包袱再出发。

明晰的产权结构是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的重要基石。此次发布的“某投资公司诉某集团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最高法依法提审并改判,明确保护了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民营企业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其免于被公司债权人追加为被执行人。这一判决稳固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责任“防火墙”,有助于激励企业家专注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企业名誉安全直接关系到企业形象与生存环境。此次公布的“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名誉权纠纷案”,剑指离职人员利用网络肆意诋毁企业商誉的乱象。

该案中,刘某与某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微博平台长期发布针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的侮辱性、攻击性、贬损性言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该判决及时制止了损害企业名誉的违法行为,对营造尊重民营企业、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李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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