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3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主办的“平台与算法治理之道”专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平台与算法治理的核心议题、实践难点与发展路径展开深度研讨与交流,为完善平台与算法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凝聚跨学科智慧,贡献专业力量。
新就业群体权益亟需保障
平台经济兴起,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大量涌现。这一变化对加快构建系统性、综合性的平台治理体系提出迫切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指出,新就业形态的规范发展不仅关乎高质量就业实现,更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相关,但现行劳动法律已滞后于企业用工模式的变革。现行法律采用二分法框架,以劳务为标的,划分劳动法与民法范畴,难以适配新就业形态的发展需求。王天玉提出劳动三分法的框架,建议为新业态赋予全新的法律定位,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研究员王桢将目光投向智能时代的职业发展。他表示,智能时代下市场对技能的需求持续升级,劳动者也面临职业替代风险。在此背景下,王桢依托人力资本理论、社会认知职业理论等多个核心理论,提出技能重塑与能力升级、适应性学习与在线学习的关键方法论。王桢建议,构建普惠性、模块化的技能培训体系,明确平台在劳动者赋能中的责任,及时发布技能需求信息,建立多方协同治理体系以及加强劳动者职业生涯管理。
遏制平台驱动型内卷需治理思路转变
有序的市场竞争是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保障社会有序运行的关键。当前,算法参与定价、平台价格失序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河海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邵占鹏以“认知合法性”为理论视角,试图回答“电商平台如何在国家强有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制下,仍持续获得高额利润”问题。邵占鹏以不同的行动者为主线,阐释了三种关于竞争的“神话”,正是其背后所蕴含的主流叙事,共同为电商平台取得超额利润提供了认知合法性。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社会保障系主任,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研究员白晨提出“平台驱动型内卷”这一概念,并结合餐饮外卖行业分析了平台借助补贴、流量和算法规则驱动商户卷入竞争的逻辑,以及现有监管难以有效遏制此类竞争的原因。具体而言,平台利用低价预期与流量分配驱动内卷,为消费者、商户、行业带来多重影响,平台竞争已进入规则化、算法化阶段,而监管仍主要停留在事件化、碎片化、人工化阶段,这种滞后使得目前监管面临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黄尹旭指出,平台已经成为新的“利维坦”,对商户、骑手等供给侧的收费问题日益突出,成为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痛点;同时从理论层面剖析平台权力的源起与实质,强调平台权力扭曲价格的核心机制。针对当前平台收费的治理问题,黄尹旭副教授从静态限价的局限性、反垄断规制的悖论、数据法的适用难题三个角度论述当前平台收费治理的现实困境,并提出通过价格引导、开放与自由、协商与透明三个路径,推动从“治理法人”向“治理生态系统”的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授、人工智能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任明表示,未来需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立足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场景、新问题,推动平台与算法的创新发展与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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