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雍黎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令人瞠目的科研经费诈骗案作出二审裁定。33岁的医学博士后柴某某,2018年至2023年在某医科大学攻读硕博及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利用协助团队办理报销的经办身份,通过虚开试剂耗材发票、冒签医生姓名等手段,累计骗取科研经费高达1426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以往官方通报科研经费违规案件中的主角,通常是手握重权的课题负责人或行政领导。相比在职人员利用职权的“贪腐”,研究生这种非职务人员的身份容易让人忽视。而这正是此案警示意义之所在。它暴露了科研经费管理在流程层面存在的脆弱性,并警示我们:在内部控制松懈、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任何一名普通“经办人员”都可能“钻空子”,成为科研经费的“蛀虫”。
防范此类诈骗行为、堵住科研经费管理的流程漏洞,需构建一个责任清晰、制衡有效的防御体系。在制度层面,要切实压实各主体责任,确保经费审核从“形式”走向“实质”。课题负责人身兼多职,科研教学任务繁重,将项目经费报销这类事务性工作委托学生办理是对学生的信任,但不能等同于放弃监督职责。要强化课题负责人对经办人员的管理责任,建立贯穿始终、可倒查追责的责任链条,促使每个环节的审核都发挥实质性的风险过滤作用。
在内部风险管控办法设计层面,要完善具体规程,阻断舞弊机会。如在人员安排上,需要严格遵循岗位分离原则,杜绝让同一人包办采购申请、验收、报销全部流程。对涉及经费管理的科研助理、财务经办等岗位,可实行强制轮岗,并对经费报销与实际科研活动实行交叉核验。
与此同时,要强化技术赋能,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控与智能预警。可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报销频率、供应商集中度、单价合理性等进行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异常情况,变“人工抽查”为“智能盯防”,不给“蛀虫”以可乘之机。
科研经费是支撑科技创新活动不可或缺的“燃料”。柴某某案警示我们,唯有在业务流程上编织好严密的防护网,管好、用好每一分科研经费,确保其真正用在创新的刀刃上,才能不辜负国家和社会的投入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