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为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5月3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所谓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绿电直连项目分为并网型、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的电源应接入用户侧,项目电源、用户和线路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离网型项目的电源、用户和线路均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谈及《通知》出台背景,该有关负责同志提到,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新能源消纳压力逐年递增。在远距离输送的同时,通过绿电直连项目等探索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集成发展模式,可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提高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通知》提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为规范项目建设,《通知》要求,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通知》明确,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通知》始终坚持以绿为底色,多措并举提高绿电直连项目对新能源消纳的促进作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上述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通知》要求,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导新能源项目尽可能就近就地消纳利用。